魏晋南北朝时期,婚姻的最突出特点是门第婚盛行,讲究门第和家世名望。这种门阀婚姻不仅可以保住自身的高贵门第,还可以在朝廷中形成血统和姻缘 结合的巨大宗法官僚势力,互相扶植。故人们都以与名门大姓通婚为荣。《陈书·儒林传》载,出身高贵而家道贫寒的王元规,却拒绝娶拥有巨万资财而门第低贱的 土豪之女。唐代婚姻的门第观念依然十分浓重,即使天子择婿,也都在贵族阶层。唐太宗的21位公主之婿,全部都是文武大臣的儿子。皇帝下令崔、卢、李、郑四 个名门大姓不得自为婚姻,却效果有限。早在南北朝时期,崔、卢、李、郑等著名士族,已形成了一支巨大的姻亲满朝廷、故吏遍天下的庞大势力。到了唐代,虽势 力衰落,却影响依然。从唐传奇《柳毅传》诸多作品中可以看到,唐代妇女再嫁还是比较普遍的,这一点,与汉代的情况相似,唐代婚礼纳采,有合欢、嘉禾、九子 蒲、朱苇、双石、绵絮、长命缕、胶漆九事。合欢取合家欢乐之义,胶膝即如胶似漆 ,绵絮取其调柔,即延续绵长,蒲苇取其心可屈可伸,嘉禾分福,双石意在双方姻缘之巩固。
宋代婚礼只保留纳采、纳吉、纳成、亲迎4项仪式。宋代嫁娶论财,在通婚书上除了写男女的姓名、生辰外,还要详细写明随嫁的田舍、资产及奁具数 目。“娶妻不顾门第,直求资财”的风气盛行。迎亲时,新娘由乘车改乘轿子。宋代婚礼的程序更加繁琐复杂。凡娶媳妇,先起草帖子,两家允许,然后再起细帖 子,序三代名讳。此后,再担许口酒,以络盛酒瓶,再装上大花8朵,又用花红缠绕,叫作缴担红,送给女家;女家以淡水二瓶,活鱼三五条,筷一双,放原酒瓶内 回送,叫回鱼箸。此外还有下财礼、挂帐、催上妆、起担子、撒豆谷、坐虚帐、撒帐、交杯酒等等一套繁杂的惯例。
元代统治者强调家长主婚的权力,在“纳采”前增加一项“议婚”,把“同牢”、“合卺”改称“传席”。其余皆依《朱子家礼》。
明清时,婚礼趋于奢靡:“男计奁资,女索聘财,甚有写定草帖,然后缔姻者。于是礼书竟同文契,亵甚矣。且一重利,则良贱不及计,配偶不及择。”
中国婚姻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地区存在着很大的差别。汉族及发达的少数民族而今都是一夫一妻制,偏远地区的少数民族如纳西族的“阿柱”婚,至今仍 停留在母系后期的对偶婚阶段。虽然随着时代的变化,婚礼较前几个时代已经简化多了,然而,婚礼是人生中第一重要的仪式这一点是与古代一脉相承的。